就像每個人都有身分證、健保卡一樣,房屋權狀如同房子的身分證,謄本是用來記載房屋的詳細資料。
政府戶政機關多年來對於謄本系統規劃完善,只要任何有產權的不動產一定都有對應的謄本可以查閱,更重要是謄本中揭露的資訊比起權狀多!
這有甚麼影響呢?你未來可能不必要親自看房,不過買房之前先看過最新的謄本是絕對必要的。那麼謄本究竟是甚麼呢?
法律的定義來說,土地、建物登記謄本係就土地、建物登記資料之標示、所有權及他項權利等相關事項,予以抄錄,所顯示之資料比權狀記載內容詳細,可供民眾申請參考。
簡單來說,權狀和謄本就是房子的身分證明。權狀是由屋主提供靜態文件,具有偽造的可能性;相對的謄本是動態的,除完全呈現房屋的產權外,更必須向地政機關調閱才能取得。
買屋僅看權狀的時代早已過去,調閱謄本才是證明最真切的途徑。
戶籍謄本究竟可以查閱什麼?
一、土地登記謄本:分成標示部、所有權部及他項權利部,在這裡特別注意是所有權部及他項權利部。
土地所有權部主要記載土地所有權人權利範圍、住所及所有權狀;他項權利部則可看出土地的權利、權利的種類及狀況等資訊。
二、建物登記謄本:標示部及所有權部中,必須核對是否與建物所有權狀相同。一般而言,他項權利部的設定都包含土地及建物,必須和土地所有權狀一起看。
地籍謄本或建物謄本內容含建物與土地的基本資料外,更含有持有人是否設定抵押或者借款以及基本資料。
在過去僅能到當地地政事務所申請,不過隨時代變遷與科技進步,現在只要上關貿地政網,可以方便使用自然人憑證或者申請帳號即可申請,此外假如是中華電信用戶,也可透過 Hinet 網站申請。
該如何申請謄本?
只要知曉欲申請之土地、建物之段、小段、地建號,申請人可持國民身分證等證件向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或地政便民工作站臨櫃申請,或者逕向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帳號,自行上網下載列印登記謄本。
一、臨櫃申請:至地政事務所或地政便民工作站申請紙張謄本。
二、網路申請:申請紙張謄本透過【臺北市民 e 點通】;電子謄本則至【網路申領電子謄本網站】或【北北桃地政資訊網路 e 點通】申請。
三、通信申請:將謄本申請書、足額規費及郵資一併寄送至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且在信封正面左上角書明「通信申請地籍謄本及相關資料」字樣(第一類及第三類登記謄本及地價謄本不受理通信申請)。
列印時間也很重要的資訊,因為謄本可能在一天之內就有所更改,一定務必確保拿到最新的版本才準確,避免被人鑽空詐騙,尤其是要簽約時,一定要注意這個關鍵才能保障權益。
地籍謄本根據申請人分成三類,第一類是「所有權人」可以申請;第二類則是任何人都能申請;第三類只有利害關係人申請得到。
第一類謄本有房子的基本資料,包含主建物完成日期、實坪、公設與相關權利、歷任轉手記錄等。
但是要注意是建築完成的時間與登記時間會有時間差,大約有一個月左右的移轉時間。假使建築完成日期沒有標示出來,表示建造日期太過久遠,比較可能是民國 50 年之前建造的。
甚至當初建造的材料、面積等也都能從謄本資料中看出來,要注意的是建築材料也會些許影響銀行給予放行貸款成數。
在謄本資料中,對我們很重要的資訊是轉手記錄,比方說「登記次序」欄位寫了 7 ,就顯示已經轉手了 7 次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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