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想了解管委會,本文將與你分享關於管委會權限的 2 大特點,讓你可以對於管委會有更多的了解。
大多人現在因為房價跟便利性的關係習慣居住大樓,但大樓屬於集合性的住宅,如果有些公共設施、議題需要討論時,勢必需要有第三方單位出來協調。
「管委會」就是這些大樓、社區的第三方單位,住戶選出管委會後賦予管委會權限管理社區,使得這些公共的空間與設施得以順利運行及維護。
更多管委會權限的特點都在後續的文章中告訴你,使你能更清楚瞭解管委會可以處理哪些事情,讓你對於管委會有更多的認識。
管委會權限特點一、 管委會組成與目的
管委會的組成是為了提升社區管理的效益,通常是由住戶們召開會議,選出委員組成管理委員會。根據現行法規規定,管委會的組成最少要有 3 名管理委員,其餘不限,通常配置如下:
委員職稱 | 強制設置與否 | 工作內容 |
主任委員 | V | 對外代表管理委員會,與外部廠商進行蓋章簽約、審核公告發布等 |
副主任委員 | 協助主委相關工作事項 | |
財務委員 | V | 處理社區資產收支帳目,並且協助審核與蓋章 |
監察委員 | V | 負責社區公共資產之監察及維護,包含各項經費支付之審查、公共設施之修繕、換新、增添之審定等,並協助主任委員監督、考核管理中心之工作與執行 |
其他委員 | 依其特定功能而定 |
也有些社區會全權委外交給外包公司來接手管理經營社區,但把社區交給非住戶管理,可能會削弱社區的自主權,以及住戶意見可能反應不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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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權限特點二、管委會權限有哪些
主要為協助管理社區事務、維護居民生活品質與權益而存在的民間組織,相關規定依循《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為主,主要權限分為以下幾點
1.公共財務規劃審核與分配
社區住戶會定期繳交管理費,這些管理費會被用在公共空間、設施的使用上,例如公共水電費的繳交、社區保全及清潔等用途上。
如果沒有管委會,這些收來的款項就很難有一個統一的管理及運用,管委會也要依照自己的權責定期公告收納及支出項目給住戶。
2.決議生活相關條款
大樓、社區等住所都有部分的公共設施,這些公共設施的使用與管理都需要按照規章來執行,而這些規章的制定就得仰賴管委會發起與決議。
透過管委會的管道,住戶可以提出想立案的規範,再經由管委會內部的程序來決議相關條款是否要執行,例如是否要架設電動車的充電樁、保全人手是否加派等等都需要靠管委會決議來執行。
3.管理維護公共空間與調解糾紛
公共空間的維護是十分重要的,因為只要公共設施(例如停車場、電梯及水電等等)出問題,有可能危害到整體住戶的權益。
但這些公共空間的維護也很難分配給特定或所有的住戶,所以透由管委會全權處理會是比較好的方式,藉由統一的窗口去處理公共設施的問題,也能避免一些糾紛。
如果不同的住戶間有產生糾紛的話,也可以請管委會協助調解,針對居住權益的部分協助彼此釐清權責,降低社區糾紛的肇生。
重點條列整理
合法規劃車位使用 | • 住戶可以合理使用車位。 • 避免因產或社區共用產權不明產生的停車糾紛。 |
可善用公部門資源挹注 | • 各級政府單位開放補助。 • 補助對象為依法成立並完成報備之管理組織。 • 補助範圍包含電梯裝設、房屋健檢、建築修繕、廣告物美化等。 • 是社區可善用之公部門補助資源。 |
優質管理提高房屋價值 | • 優質管委會注重社區衛生、安全及保養更新。 • 定期舉辦活動形塑社區和樂氣氛。 • 透過門禁管制規劃社區更安全、環境更整潔。 • 管委會優質為房子增值無形加分。 |
可向金融機構申設專戶 | • 取得報備證明之社區得以向金融機構申請專戶。 • 可規避相關風險(避免被個人據為己有風險連帶侵害全體住戶權益) • 專戶內公共基金或管理費孳息依法免納所得稅。 |
可代表社區參與都更規劃 | • 政府鼓勵都更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規範配套辦法。 |
享受便利郵件代收 | • 提供包裹代收及信件彙整服務提供住戶便利生活。 |
代表全體住戶具訴訟或法律程序當事人之能力 | • 社區如有住戶管理費長期缺繳問題。 • 社區可以管委會代表名義提起訴訟進行催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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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了解管委會權限,確保個人居住權益
隨著大樓、社區越來越普及,我們更應該了解大樓與社區管委會有哪些權限,這樣當我們居住在這些地方遇到問題時,可以找管委會協助幫忙。
如果不清楚社區的運作如何執行,可以在入住時先洽詢社區的管委會,了解整個社區管委會的權限與運作,這樣也能充分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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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椒華說,政府鼓勵電動車,許多電動車主卻陳情無法說服社區管委會同意在社區車位安裝充電設備,因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設置管線必須經過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同意,希望內政部修法保障車主權益,調整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管委會權限,讓車主符合條件時,管委會應同意設置充電樁。
CLEAN AIR CAR 電動車推廣小組的蔡宏琨說,管委會將充電樁問題丟給區權會,但區權會 1 年召開 1 次即可,緩不濟急,希望修法明定充電樁設置為通常使用方法。
-出自 雅虎新聞 立委籲保障電動車主社區充電 營建署:研商修法
參考資料